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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这样做被查,已有公司被罚40万!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04-24 view:0

  每个人都必须熟悉工资表,因为这是每个会计新手必须做的工作之一。今年税务检查与往年最大的区别之一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重点是工资和工资。

  一、工资表作假避税不可取

  根据举报信息,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检查局对某制造企业进行了税务检查。通过核实账实差异,认真审核工资费用数据,核实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虚假人员和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逃避20多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该局决定追缴税款,增加滞纳金,并处以40多万元罚款。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虽然报告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注意,但报告信没有实质性证据。税务机关仍然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同一行业的信息和征收管理数据来收集企业的缺陷。

  二、“工资薪金”变“劳务费”,高新技术企业被查

  税务局发现,在过去三年中,甲方公司的销售额以每年20%的比例增长,所得税负担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其他税收评估指标较好。

  但是,甲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本年研发人员数”、“本年职工总数”及“本年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三个指标均未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特征,由此让税务人员产生疑惑。

  税务人员通过核查发现甲企业将部分员工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列入了成本费用。

  提醒: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一般情况下,在职人员的报酬计入“工资薪金”,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的报酬计入“劳务费”。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但不管在职人员、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若累计工作时间满183天以上的,应归入企业的职工总数。

  因此,虽然甲公司将部分员工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列入了成本费用,达到减少职工总数的目的,但根据法规的规定,甲公司以“劳务费”支付的报酬的人员,若符合累计工作时间满183天规定的,也应计入职工总数的范畴。劳务费是个坑,不是想开就能开的。

  三、工资表9个涉税风险,一定要注意了!

  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2、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的现象。

  3、工资是否合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4、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5、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6、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所得的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四、新税收环境即将上线,税务社保全面合规时代来了

  1、最严稽查的新税收环境,终于敲定!

  9月15日,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局长王军在会议上发言: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

  新税收环境从名称上可以看出,属于金税三期的升级版。

  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而新税收环境,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这意味着国家对社保税征收问题,那是一查一个准。

  未来数据比对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点。税务部门是有工资数据、个税数据的,如果再掌握社保数据,那比对起来是非常容易的,只是什么时间点比对,所以合规从来不是方向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时机的问题。

  很多社保不合规行为在未来要面临改变了,不然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

  对于企业,一定要提高应对不确定性时代的准备,必须要去考虑合规提前节税,因为裸奔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经常有些人说:“老师,我们能不能签合同不缴社保”。其实以这种方式来去降低成本,对企业的风险是非常非常大的,我们都知道社保是没有追溯期的,一旦出现这个历史问题,企业就要给员工补的,所以潜在风险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