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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税务局查到必罚!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1-29 view:0

  国税总局早已数次明确表示:严厉查处狠打各类涉税违规违法行为。从各地公开曝光的税案来看,各地税局对于严厉查处涉税违规违法行为,也都已经在行动。

  除了我们经常提到的骗取留抵退税,虚开,高收入、高净值人员偷逃个人所得税等行为会被严厉查处之外,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账外经营也是税局稽查中重点关注的行为之一。

  我们主要用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讲解账外经营的手法、危害、后果,以及税局稽查的重点:

  重庆万州某公司,因长亏不倒被税局稽查了。其中很多细节值得企业老板和会计注意。

  该公司成立并经营了3年多了,奇怪的是,该公司虽然长期亏损但同时又不断的有资金投入,而且增值税税负一直偏低,这引起了税局的注意。

  于是,税局安排专人对该公司进行分析,单从企业提报的财务报表来看,企业的各项指标,诸如毛利率、存货变动率等都在正常值范围内。但税局从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发现了问题:该公司开票收入大幅低于当期申报收入。

  经过深入研究分析,税局人员进一步发现:该企业申报了大量的未开票收入。本身而言,申报未开票收入不属于违规行为,但是问题在于,这个企业的接票方基本都是国营机构,不太可能出现不要票的情况。

  那么,该公司是如何开票给接票方的呢?税局人员从该企业的下游企业入手,很快锁定了问题所在:该公司的销售对象,除了收取了该企业开的发票之外,还收取了很多个人代开的发票。这些个人代开的发票,跟该公司正常开给销售对象的发票相比,产品品名基本一致,但价格上较高。

  于是,税局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对该公司职工花名册和代开发票明细,合同收入与开票收入进行了对比,同时将对比信息同该公司销售对象进行了校验确认,确定了该公司利用个人代开发票进行账外经营的违法行为。

  最终,经税局确定,该公司3年时间里,隐瞒销售收入高达450万,少交增值税60多万。

  一个长亏不倒的企业就这样被税局挖出了涉税违规违法行为,该公司不仅需要补税、滞纳金,纳税信用也直接被评定为D级。

  采用账外经营进行偷逃税款的行为,并不算罕见。在这里需要提醒一下企业的老板和会计,这种行为属于偷税,一旦被查,不仅要补税,缴纳滞纳金,甚至可能还有罚款,而如果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也会受到一定的牵连。

  目前,在税收大数据和互联网+税务的加持下,税局对于账外经营的稽查手段早已大幅提升,很多企业自以为“炉火纯青”的账外经营手段,在税局眼里其实并不隐蔽。

  对于存在“账外经营”疑点的企业,税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检查企业:

  1、利用电子底账数据分析系统,并结合第三方数据,实现对纳税人多维、实时分析、监控。

  发票数据已经实现电子化,企业用水、用电、用气,职工保险等数据已经实现了共享,一旦系统发现企业有涉税疑点,会第一时间推送给稽查人员。在这样的背景下,账外经营其实已经无处藏身了。

  2、检查核对企业的账户信息。

  银税共享机制下,税局通过企业的银行账户数据就可以发现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行为。比如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数量跟税局掌握的银行账户数量不符,企业银行对账单业务记录跟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不符等都会引起税局的高度注意。

  同时,通过对销售收入明细账与库存商品明细账、生产记录与库存商品入库单进行核对,也能发现是否可能存在账外经营的情况。比如库存商品明细账减少了,销售明细账却没有记录,就证明企业可能有“隐匿收入”的问题。

  3、检查核对企业的投入产出比。

  这个是比较常见的,通常情况下,产出和消耗是有固定比例的。如果根据相关指标模拟出来的销售收入,跟企业实际申报的销售收入之间有较大差异的化,则指向企业可能存在产品不入账、账外经营的问题。

  4、另外,税局还可能会检查:

  企业的销售业务记录,并将业务记录跟相关的货运数据、销售发票数据、会计记录数据等进行比对。如果数据不符,则证明企业可能存在问题。

  企业的记账联与存根联是否相符,是否有缺号的情况,以及企业发票等凭证跟相关合同是否一一对应。

  企业账实是否相符,一般会采用突击盘点的形式,检查企业的库存现金和存货情况,如果盘点数大于账面数,企业又没有正当理由,则会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有账外经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