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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避合同中价款税务风险的思考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04-12 view:0

  合同,是业务的起点,也决定着企业税款征收缴纳方式。今天分享由合同中价款引发的两种税务风险及合同价款撰写、审核的小技巧。

  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甲公司卖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价格113万元,给乙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上面注明价款100万元,税款13万元。

  乙公司会计收到并确认发票后立即将100万元打给甲公司。甲公司会计索要税款,乙公司会计拒不支付。双方就税款的承担问题产生纠纷。

  【案例二】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让甲公司就某份施工合同补交印花税。并解释说你们附件中写明按实际金额价格结算,最后实际结算价格高于合同正文价格,应该补交印花税款。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发生在日常工作中的,大家或许都遇到过。案例一是合同中因未明确价款是否含税,也未明确税款应该由谁承担而引发的纠纷。

  案例二是施工企业当实际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款时需要补交印花税的情形,如果未对结算超出合同价款部分金额缴纳印花税金,后期在面对税务稽查时,无疑是埋下了风险的炸弹。

  如果我们有合同控税的意识,在合同撰写,审核阶段就采取防范措施,就能把有关风险扼杀在摇篮中了。

  毋庸置疑,合同中的价款约定不清晰,会引发税务风险,那么在撰写和审核合同时,如何规避相关风险呢?

  以下是我结合工作实践的几点心得感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有启发。

  查看合同中的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资料一致。

  审核时候尤其留意主合同中规定的是单价、总价还是含税价;是否实时结算;是否有结算金额。

  查看包装材料是否单独计价。

  包装费一般包含在货物价款之内了,不再单独收取。实际工作中,若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此时相关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应做出明确规定。

  如果由买方负担,要在合同里写上包装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如果包装材料由买方提供,应明确提供时间及逾期达到时,双方承担的责任,并与合同交货期相适应。

  查看不同结算方式描述是否准确得当。

  针对常见的结算方式提出范本供大家参考。大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保存。以后实际工作中需要可以直接套用。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价税合计货款人民币*元整(其中价格*元,增值税*元)。甲方必须在*年*月*日支付货款的*%,在*年*月*日前付讫余款。

  预收款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不含税货款*元整,价外增值税*元由甲方支付。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剩余货款于货物发出时支付。

  现款现货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价税合计货款*元整(其中价格*元,增值税*元)。甲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全部货物,乙方在收到全部货物的当天发货。

  【总结】合同中价款需要明确以下内容:谁向谁付款,何时付款,付多少款,提供什么类型的发票等。

  当这几项内容明确后,税收法律上的何方具有纳税依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票的税收风险等问题也就清晰明了了,也就把税务风险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