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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微信转账付款存在哪些税务风险?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08-01 view:0

  不少人在消费购物、交易等多个方面都是会选用手机微信、支付宝转账的形式,在线支付方式已十分普及,相信有很多企业会经常会遇到下面的情况:

  很多企业图省事,不通过对公账号转账,直接把合同价款利用微信转账给实际负责人,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接下来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公司利用微信支付货款、收取款项、发放工资等行为,可能会引起哪些涉税风险?

  政策指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换句话说,公司所有的对公账号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而个人微信不属于企业的对公账号,无需报告,则就可能产生以下的税收风险:

  1、企业增值税方面税务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税务风险:

  利用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利用微信交易,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税务风险:

  利用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税务风险。

  2、所得税方面税务风险

  (1)利用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公司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五条规定,公司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2)利用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号收入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报收入的涉税风险。

  3、企业内部税务风险

  公司如果经常性地利用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而不利用对公账号进行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