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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会计人员注意!这3种发票不能选择作废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04-18 view:0

  会计人员注意!这三种发票不能作废。如今,许多会计师对无效发票不够严格。他们不知道恐怕会计会倒贴钱!不是任何发票都可以随意无效,今天今税小编给你统一整理。希望对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以下这3种发票无法作废:

  1、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有误,可以选择作废吗?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时:

  应遵守以下规则: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货、发票错误、销售折扣等情况,应按规定开具红色成品油专用发票。所以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2、商家开出的电子发票可以选择作废吗?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已经认证了的专票发生错误,可以选择作废吗?

  根据《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看了以上介绍相信会计人员都清楚哪几种发票不能选择作废了,小编提醒大家,发票一定要要及时严谨处理,从而避免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