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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规相关条款始终都在,将来也是会出台全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对买卖交易进行新的税务方面规定;数字化工具一直在更新,从以前的人为翻查收集变为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如今已经是“以数治税”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当下频出的各种政策以及税收征管方式,并给出相应的应对方案,而并不是一直局限于过去的经验和逻辑中!就如前文所说,税收监管其实始终都在进行并执行中,只是以前也许从未进行过关注,现在消息被推送到了眼前,但是我们不能为此而过度恐慌,而是应该理性辨识!提升自身的合法合规度以及抗风险能力,才是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高净值人群应该担心的主要税务风险有哪些?最近,有一个新颖的高频词汇一直在耳边和眼前刷存在感——“高净值人群管理局”。
一、高净值人群的税务风险,一直都是重点关注领域
税务与交易有关,高净值人群的税务风险同理。从个税和所得税的规定中,都能看到对于自然人税收监管与企业的区别。早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文件发布之前,针对个人重大关联交易的税收监管就一直在进行并执行中,而并不是一刀切式地突然开展的。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股权转让作为重大关联交易领域一直都处于税务局的重点监管当中,针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务稽查也并未停止过。
以前那些以为可以不被税务局发现的股权转让交易,也都在没有线上数字化工具的年代被税务局发掘。到如今,针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务案例中也出现了罚款的身影:
当然,还有众所周知的,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后,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将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列入重点领域。
股权转让交易之外,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的借款、个人反避税条款等诸多交易都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数字化工具体现智慧监管,个税法依然是重心
除此以外,最近还有一则“深圳市税务局要采购‘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的新闻也被朋友们讨论:
(注:截止发稿日,该公告已下线)
税收监管的数字化工具在如今的数字化迭代中是五花八门的,这是以“数”治税的发展趋势。
通过信息化手段,收集并分析纳税人大数据,大概可以被总结为三个维度:
·税务局自己掌握的纳税人从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涉税数据等;
·与非税部门共享交换的数据,如工商登记数据、股权转让数据、水电气数据等;
·税务部门从互联网上获取的公开数据,比如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法院裁判文书等。
税务局寻求信息化数字化工具并不少见。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曾公布的《互联网公开涉税信息采集2022年服务项目成交公告中》,就有以“从互联网公开渠道采集纳税人涉税行为数据,经过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数据分析比对等处理过程,形成数据报告或数据展现”为需求的公开招标信息!
而此次深圳税务局“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从公开渠道显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税费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依据总省两级联动机制的总体安排,根据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的前期建设应用情况,新增及完善平台功能。
主要包括个税经营所得申报管理、个税数据质量暨扣缴单位数据服务、个税重大事项监控管理以及决策分析报表等。”
从这些信息当中可以看出,这是针对自然人以“数”治税的数字化工具之一,其倚重的核心依然是个税!
包括我们也曾在此前的文章中分享过关于海南“双高”的事情,线上or线下只是一种渠道和手段,法规和监管是顶层。
因此,不要被各种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和真真假假的各类消息搞晕、搞糊涂,也不要有“对于高净值人群的税务稽查是从今年才开始”的错觉~
税收监管始终都在,税务稽查也一直在进行,有效的税务合规和管理才是需要重点关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