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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情况会被认定虚开发票!
编辑:今税咨询 发布:2022-10-13 view:0

  虚开发票指不按事实开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个人和单位为了达到偷漏税的效果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中开票时,在产品名称、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常见情形有哪些?一起来看一下吧。

  1.胡编乱造

  没有真实交易,却开具了发票。

  2.虚假商品名

  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买进电脑,开票手机。

  3.虚假数量

  卖了10台电脑,发票开的是100台电脑。

  4.虚假金额

  本来买卖金额80万,却开出了100万的发票。

  5.虚假交易关系

  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

  6.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把多余的发票卖给需要发票的企业来赚钱,这个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违法行为。

  注意,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千万要避开这些虚开发票的情况啊!